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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真是好大的口氣。是老闆或主管用來誇耀自己的識才能力、雍容氣度以及對部屬的信任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俗諺。但更多的時候卻是拿來當作部屬出錯後卸責的藉口。因為會出錯都是部屬的不是,是部屬辜負你對他的期望。而你信任部屬,放手讓他發揮,已經盡到做老闆或主管的責任,所以,你以為「用人不疑」就應該是完全的信任部屬,不可加以監督,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我們常聽到部屬抱怨老闆沒辦法信任別人,事情交辦下去後,總是抱著懷疑的態度,三不五時的監督一下,看會不會出問題,要不然就是要你隨時回報進度,未經核准的事情不可擅做決定。「那這樣要怎麼做事啊!既然你沒辦法信任我,那幹嘛要我去做,這樣有誰會為你賣命呢?」每位部屬都希望自己的老闆能夠「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所以,老闆最好是能夠不要管太多,部屬自然就會把事情做好,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老闆對於自己的管理能力很有信心,常說我的用人原則就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藉此來表現自己的氣度,展現自己是個很有格局的人。但事實上卻很少人能做得到,因為你一旦「用人不疑」,就會經常出問題,所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反倒成為部屬出錯時,老闆自我卸責的藉口,也就是當一位沒有識人能力的老闆,放手讓部屬做事,卻頻頻出狀況,就會拿這句話當做是擋箭牌。這樣的結果,導致大家都誤認為這句話不適用於現代管理,甚至會曲解成「用人要疑,疑人要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前提,是要有「識人的能力」

做為一個主管最重要的能力就是要能「識人」。如果你用對人,那麼不用管理也能執行良好,這時你若能夠「用人不疑」,就能讓部屬充分的發揮,達到超乎預期的成果;要是萬一用錯人,那麼即使你的管理能力再強,也一樣是沒有用的,這時你如果仍是「用人不疑」,就可能會造成莫大的災難。所以能夠「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前提就是要有好的識人的能力。

那麼識人容易嗎?我們常發現,你身邊最熟悉的人就是最容易受騙的對象,因為長久朝夕相處,才能建立信任感,就是有了信任感,你才容易被騙。所以識人真是一門很大的學問,即使對你最熟悉的人,也很難有把握。

曾經有位董事長,發現某位員工的表現非常的優異,遂全力栽培他,從小工程師開始培養,逐步地往上爬升到部門主管,再到高階主管,進而成為了總經理。他這一路的表現都非常的令人滿意,也建立了老闆對他的信任,覺得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

這位老闆的事業愈做愈大,事業版圖逐步擴增,就另外又開創了幾家公司。由於要忙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就想到這位自己一手栽培起來的總經理,不論能力或是操守都是一時之選,對他的信任也是毫無問題,就決定將原來的公司完全交付給他負責,總經理終於達到人生的高峰,當上董事長了。

當自己真正完全的掌控一家公司的時候,感受可是大不相同。掌權的感覺真好,配合的廠商對你的態度也完全不同,很多人就會自動靠過來,巴結你、拉攏你,感覺猶如騰雲駕霧、無所不能。這時就有人慫恿這位新任董事長,你辛苦工作了這麼久,也只是為人作嫁,雖然你是董事長,但股權大多還是操控在前董事長的身上,你為他奮鬥打拼,最後獲利的卻是他,這樣值得嗎?

董事長一聽就覺得很有道理,這家公司要不是我多年來的努力,哪有可能做得像現在這樣有聲有色。讓我當董事長,只是更加壓榨我的能力而已,原來的老闆一直都只是坐享其成而已。於是就開始計畫如何來掏空公司,如何利用五鬼搬運的手法,將錢一步步地轉到自己的口袋。

一家成功的公司,怎麼突然就面臨倒閉的窘狀,老董事長趕緊回來了解狀況,經過一番詳細調查,終於發現了事情的真相。在跟其他大股東說明的時候,就有人提議,這個新董事長真是惡行重大,我們應該去法院告他,大家徵詢老董事長的意見,但這時老董事長的回應卻令大家感到非常意外:「他是我一手栽培起來的人,從小職員開始,我就一路看他成長,他會的東西都是我教的,最後還將董事長的位子給他坐,人是我一手帶大的,這樣子我還會看錯人,真是太丟臉了,現在出了這麼大的紕漏,你們當然應該要去告他,但我實在是沒這個臉去告他。」

「識人何其難!」一隻風箏,當線的一端握在你的手上的時候,就能夠飛得很好,一旦放手,你怎麼知道它會飛向何方。我們既然沒辦法確保對人的判斷不會看走眼,那麼「用人不疑」就無法照單全收。

要讓部屬感受到「用人不疑」才會為你賣命

站在部屬的立場,當你沒辦法信任部屬時,是不會有人為你賣命做事的。那麼,難道就只好凡事御駕親征,那你有多少生命可以這樣消耗。單靠一個人的力量,沒有組織戰力,這個事業怎麼可能經營得下去。所以要讓部屬受到重視,得到信任,放手讓他去做,讓他覺得是自己是千里馬遇到你這位伯樂,他才能充分發揮,企業才能茁壯,組織才能發揮。

這樣不是很矛盾嗎?站在老闆的立場,不能完全相信部屬,因為風險實在太大了;但站在部屬的立場,你不信任他,就不可能有好的績效。那該怎麼辦?

要有完善的制度、滴水不漏的系統以及嚴謹的考核,才能「不疑」

「用人不疑」之所以這麼受到質疑,就是因為,太多人因為充分授權而嘗到了苦果。這是因為他們誤會了「用人不疑」的真正涵義。「用人不疑」是要讓你授權的部屬感受到你對他是用人不疑、充分授權的,而這是檯面上的做法;檯面下卻要想盡辦法,去確保事情能夠如你所願,所以要有完善的監督機制、以及協助的系統才能達成,但這些手法要用得巧妙,絲毫都不會讓執行的人感受到是被監督、被懷疑。

以現代化科技來說,能夠達成這個目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建立一套滴水不漏的電腦系統,藉著電腦系統的輔助,才能夠正確即時的呈現所有狀況,甚至還能提前顯現出錯的徵兆,讓你能夠及時提供協助,這時,執行的人不但不會覺得你不信任他,反而會感謝你適時的提供協助,將監督轉化成關心才是真正的管理想要達成的境界。

除了電腦化系統外,平時就要建立良好的制度,讓每件事情都能有明確的核決流程,這樣就不容易有意外發生,每個人都已經被訓練會依照制度執行,那麼只要有違反制度的事情很容易就會被發現,也不會有人敢輕易違反規定,這樣就能化管理於無形,因為這已經成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大家不都希望能在一家有制度的公司上班嗎?當大家都能夠習慣制度,而一個合情合理的制度,是能夠有一定程度的防弊效果。這也是為何會要求公開公司必須要建立一套內控內稽制度,只要你能落實,這就是有用的,但如果只是徒具形式那就真的是白費工夫了。

不過人是會隨時間而改變的,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會做出不同的表現,所以需要嚴謹的考核制度,來協助對人的判斷。能夠時時做好考核,就能隨時掌握員工的狀況,才不會一直停留在過去的印象,而造成遺憾。

對人要信任,對事要管理

「用人不疑」的原則就是要讓部屬感受到你是真的信任他,並給他適當的授權,但他卻感覺不到在無形中有一套機制,讓你能夠掌握所有狀況,並從旁協助他。換句話說,就是你在態度上的表現是絕對信任他的,授權讓他去做,但這並不是從此就放任他去執行,而是要藉助公司完善的制度、滴水不漏的系統再加上嚴謹的考核,讓你能夠及時得到正確的資訊,再用關心的態度從旁協助,千萬不可用監視或稽核的心態,這樣才能「用人不疑」。

「疑人不用」是風險控管的上限

「疑人不用」執行起來非常容易,只要你對部屬的能力與操守有所懷疑或是沒有把握的時候,就不要把事情交付給他去執行,這的確不是困難的事情。有些人可以對小客戶服務得很好,但面對大客戶時,由於他沒有經驗,反應能力也不夠,你沒把握他可以勝任時,就不要派他去;有的人能夠負責管理幾萬元的零用金,但若要把上百萬的貨款交給他保管,這時若你對他的操守沒有十足的把握,也千萬不要做。當你面對很重要的事情,而對於要交付責任的人有所懷疑,如果失敗的結果是無法承擔的,那麼你只要覺沒有把握,當然「疑人不用」就是最保險的原則。

這個原則講起來很簡單,但在實務上卻經常很難做得到。現實社會中,每個人的資源有限,時間也無法掌控,往往很難在事情的當下,能夠找到正確適合的人來執行,這樣的話,難道我們就只好妥協嗎?

「疑人不用」要看事情的影響程度,你的掌握度與損害控制而定。

面試時若你覺得這個人有些怪怪的,也說不出來到底是哪裡有問題,就最好不要用。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去了解一個人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而人員任用對公司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在找人的時候寧可嚴謹一些,也不要未來後悔,找錯人的成本是很高的,這時「疑人不用」就不會有多大的問題。但對於公司員工,要分派事情時,如果你沒有適當的人選,幾經考量也實在派不出更好的人選時,就要先想好解決之道,派人協助他,或是先指導他如何去做,並預防可能發生的問題。如果真的連這些都做不到,你仍舊執意派他去執行,那你就只是讓他成為代罪羔羊罷了。當事情出了狀況,正好可以把責任推給執行的人:「我早就覺得他會出事,果然被我料中了。」這就是沒能力的主管最典型的表現。

「疑人要用」是有條件的。要有人協助他、要做好預防措施、要能控制損害範圍、要能將疑點釐清,盡量將疑人變成不疑,這時疑人才能被任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指用人的原則與態度,對於事情的執行的方式則要因時、因勢利導,而關鍵在於識人的能力,再輔以有效的組織運作,才能有效控制風險,讓「人」能有效發揮,「事」能圓滿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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