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哪去了下為了要讓投資人或銀行誤以為企業的現金充足、財務風險低,或是不想讓人發覺在暗中掏空公司,因此需要適度的操弄資產負債表上的現金餘額。其手法除了調整應收、應付的時間點外,還可以各種理由、用各種方法做個假交易把資金暫時弄進來充場面。而其中最登峰造極、令人難以置信、打破大家認為現金實體難以造假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博達案。

覺上現金應該是最難作假的,因為現金最容易盤點,所以不管是公司保險庫中的現金,或是銀行存款,或是所謂的約當現金,例如投資日起三個月到期或清償之國庫券商業本票貨幣市場基金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本票及銀行承兌匯票等等,都具有實體可供清點,所以要造假可還真的是很難。

但是現金是屬於資產負債表上的科目,只代表著歷史上某一時點的狀況,因此倒是降低了不少作假的難度。要讓別人覺得公司現金充足,只要在報表日的當天,帳上有錢就可以了,這樣可以耍的花招可就多了,所以想不被蒙騙,最好還是多看連續幾期的月報表(看年報沒什麼用),就比較容易瞭解真相。

現金要多少

那麼現金餘額要多少才足夠,這可是個最基本的問題,否則幹嘛要那麼辛苦的去操弄現金餘額呢?

一般常用現金比率(現金類資產/流動負債)來評估現金是否足夠,現金比率所反映的是以約當現金來支付短期債務的能力,一般認為現金比率最好在20%以上較佳,但如果比率過高,如超過100%,就代表著企業的現金資產未得到充分的運用,而有閒置的狀況,會導致機會成本的增加。

另外一個可以看出現金是否捉襟見肘的方法,就是跟每月的薪資費用作比較。大多數公司都是在月初(常見的是每月五日)支付員工薪資,而報表的日期都是在月底,這時的現金餘額至少應該得要足夠支付薪資費用才行,這恐怕也是對現金最最最……低的要求了。薪水一旦付不出來,公司馬上就人心惶惶,一般而言公司在控制現金流量,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要能及時支付薪資,所以帳上的資金至少要高於每月的薪資費用。

若再進一步看,很多公司貨款的支付日期也常是訂在每月五日,那麼月底的現金餘額就應該再加上當月該支付的應付帳款及應付票據金額(可以“應付金額/帳齡*30天”來作為粗估)。

可是有人說月底到發薪日還有五天的時間,錢只要在這五天內進來就還來得及,未必要在月底就準備好足夠的現金來支付薪資及應付款項。這說法是沒錯啦,只是若公司的資金調度都到了這麼捉襟見肘、分秒必爭的地步,恐怕狀況也好不到哪裡去。

操弄現金餘額

要提高現金餘額,可以調整應收、應付帳款日期來達成。以最重要的年底財報來講,只要12月31日當天有錢就好了,因此可以把年底要付的貨款延遲到明年初來付,或是明年初要收的帳款,請廠商提前支付,這樣就有機會提高現金餘額。

這說起來簡單,只是要廠商或客戶來配合似乎也沒那麼容易,其中要延遲支付貨款並不困難,隨便編個理由說請款漏掉了或是會計作業太慢就可以輕鬆交代過去,但要請客戶大爺們提前付錢,可就沒那麼容易。通常會給客戶特別優惠,或是以現金折扣來提供誘因,只要誘因夠大,客戶就容易買單,甚至可以把好幾個月後的貨款提前收到,確也是不無小補。

股東往來

要提高現金餘額如果靠調整應收、應付日期都無法達成時,恐怕就只能真的去找錢進來了。可惜的是現金缺乏的公司,一般在銀行也借不到錢,呵呵!若能借得到錢就不會缺乏現金了,所以要想在現金科目作假,就必須從其他管道弄錢進來。

從銀行借不到錢,增資又來不及(其實大多是辦不到)剩下來最常見的就是股東往來了。老闆把自己的錢,或從親朋好友處調一筆錢,利用股東往來弄進公司,幾天內就還回去,這種極短期的借款困難度較低,較容易達成,只是在帳上還是會留下股東往來的紀錄。

大部分懂財務報表的人都對股東往來這個科目非常敏感,通常只要看到公司有股東往來就幾乎可以直接判斷這家公司的現金已經出了問題。所以為了掩人耳目,就只好作個假交易來掩護這次的股東往來。

租賃分期

要虛增現金除了股東往來外,還可以租賃、分期的方式來處理。其實現在的租賃公司幾乎就等於是銀行,只是放款用的名目不同罷了。租賃公司其放款條件比銀行鬆得多,而且速度較快,但利率可是比銀行高得多,一些跟銀行借不到錢的公司,還有另一條融資管道,就是可以找租賃公司借。

租賃公司通常用買賣的方式來提供融資服務,企業把現有在營運的機器設備賣給租賃公司,然後再租回使用(稱為售後租回),這樣既不影響營運又能周轉出一筆錢來。雖然這是正常的管道,但要知道租賃公司的實質借款利率可是高得驚人,有時可以媲美信用卡的循環信用利率,可是一般企業融資的四、五倍以上,那你想如果公司的現金沒問題,又何必去用成本如此高的借款呢?所以若是動用到租賃公司的資金,很有可能這家公司的現金狀況是很緊俏的

假銷貨真融資

還有一種利用銷貨的付款條件差異,來跟其他企業融資的特殊手法。這是怎麼回事啊!怎麼會有企業需要做這樣的事情呢?

通常現金太多但是缺少業績的企業會有這種需求,那缺少業績對這些企業又會影響些什麼呢?有些上市櫃公司若是業績衰退就會影響股價,為了要維持股價,業績就必須要持續的成長,因此業績對這類公司的重要性就比其他企業要來得大得多。

企業沒本事靠銷售產品來賺錢,正好公司現金又多,那就拿錢來賺錢吧!只是以錢滾錢是銀行業務,公司不得進行借款業務,除了……,除了因為交易上的需要可對客戶作適當的融資,也就是一般說的月結多少天付款的付款條件,這,可就給了這類會想能鑽的企業開了一扇方便之門,利用付款的融資條件,變相的做起了放款業務

例如,當A公司有融資需求時,就向錢多但缺少業績的B公司購買一批貨物,付款條件就看A公司這筆錢需要借多久,可以月結三個月,也可以六個月,甚至十二個月,還可能分十二期付款;同時B公司也向A公司購買一批貨物,金額稍低,差額就是利息的部份,只是B公司的付款條件卻是立即付現。用這樣一來一往的交易方式,表面上看起來是兩筆交易,實質上卻變成了A公司向B公司融資,就把現金搬進公司了。

凡是「預」則「慄」

會計科目中的預收、預付相關科目都對現金有不小的影響,所以這幾個科目若有異常,都要小心是不是企業在對現金動手腳

所謂預收就是公司什麼事情都還沒做客戶就先付錢了,怎麼有那麼好的事情?不要懷疑,其實現實社會中這種狀況還真不少,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專案工程。專案工程在執行之前大多要先付簽約金或是頭期款,否則這個量身訂作的工程一但開始執行,廠商的成本就開始投入,要是後來收不到錢豈不是虧大了,因為這個專案是專為這個客戶量身訂做的,根本就無法轉賣給他人,所以一但收不到錢,所投入的成本就完全泡湯了,因此若是專案性質的交易通常都會有預收貨款的產生

再來就是購買設備時也常會發生,許多工廠的設備也是量身訂做的,這時買設備就跟專案工程一樣,客戶也需要先預付部分設備款;曾看過最誇張的就是出售公司土地,這點實在是很罕見,出售土地就可以先收取大筆的訂金,因為要虛增的現金金額太大,用一般的專案實在是杯水車薪,於是腦筋就動到了土地上,因為這樣的金額才夠大啊;還有就是所謂的點數,企業間常見的顧問服務點數,或是遊戲業者常見的遊戲點數,當客戶購買點數時其實是尚未消費,但錢卻全部支付了,比專案工程只支付個頭款還要厲害。

用預收貨款的方式弄進來的錢,該怎麼還回去呢?這個真是超級簡單,只要解約就可以了。承接的專案工程因故無法施作或執行就只好解約,客戶訂製的機器,客戶因故不要了所以解約,也就這麼湊巧,因為公司也尚未投入生產沒有成本發生,所以解約也沒什麼影響,於是就大大方方地讓客戶輕鬆的解約了,那麼預收的貨款就理所當然地該如數歸還。

如果把上述的場景倒過來演呢?這其實在企業中也時常看到,就是不是把錢移進來,而是把現金挪出去,於是預收貨款就變成了預付貨款了,要把錢弄進來得要承接個專案等等,要是公司的營業項目中無此類項目還真難執行,但要把錢弄出去卻簡單得多,隨便想個名目就能發個專案工程、買個專用設備或是購買顧問服務點數,這樣錢就出去了。那錢該怎麼回來呢?同樣也是解約嗎?這就不勞大家費心了,要這麼用力地把錢弄出去,可是不會想要再把錢給弄回來,要把錢弄出去的理由很少是為公司好的,我們對這類事情有一個常見的名詞,就叫做掏空公司。

偽造現金,登峰造極

在現金造假上史上功力最高、最知名的案例就屬博達案了,這個案子之所以能夠呼攏騙過會計師,在公司的帳上一直都有一筆可觀的現金是極為重要的。大家會想如果營收是假的,一定都是些應收、應付帳款在帳上掛著,不可能會有實質的現金支付,而博達這麼大的一家公司一直都能維持不小的現金餘額,因此很難想得到這會是家空殼公司。

而博達在虛增現金上所用的高超技巧非一般人能仿效,因為其中還需要銀行的配合,這點就真的是神通廣大了。

博達虛增現金的方法大致如下:

博達在海外設立多家子公司,再把貨賣給子公司創造假應收帳款,這說起來實在是沒什麼,大家都知道這個做法,但接下來博達卻把這些不可能收到現金的假應收帳款賣給國外銀行套取現金,這可就厲害了。

只是銀行也沒那麼笨,也會評估這些應收帳款的收現性,於是就限定這些現金必須存在該銀行,並設限制條件不能直接動用,要在博達的應收帳款收到後才能動支。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博達請銀行放一筆錢在自己的銀行帳戶裡面,但是不能動用,除非博達收到了應收帳款。那如果應收帳款一直收不到呢?反正銀行也沒差,因為博達不能動用,博達既然不能動用,那這筆借款不是沒有意義,而且要等到應收帳款收到後才能動用,這不也是笑話一則,應收帳款既已收到就有錢了,又何必跟銀行借錢呢?所以這個帳戶根本就是用來展示現金用的,只能看不能用。

要做到這點其實並不容易,因為會計師會函證給銀行,就會知道這是限制性存款,但在這個案子中銀行對函證的回覆卻是,博達存款沒有受到銀行限制或抵押給銀行,這……,也實在是太強了。

除此以外,博達還能把借款變股款來創造現金。博達利用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來籌措資金,但認購狀況不佳,這該怎麼辦呢?別人如果不來買那自己買不就得了,於是由博達提供保證由其海外子公司向海外銀行借錢來認購ECB,這樣不就成了。

那麼就靠博達的保證銀行就肯借錢了嗎?當然沒那麼容易,銀行要求博達要把發行ECB所得之款項存入該銀行,並購買連結博達子公司的信用連結存款來作為擔保,也就是說銀行借錢給B去買A的ECB然後A再把賣ECB的錢存入銀行作為擔保,繞了這麼一大圈對銀行而言錢根本就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這樣不就妥當了。

接下來才是厲害的部分,因為是可轉換公司債,於是這批公司債最後轉換成博達的股票在台灣股市出售,套取了現金十五億台幣。

博達自導自演了這齣由自己保證自己向銀行借錢跟自己買債券,再轉換成自己的股票在股票市場中售出的戲碼,就能憑空生出現金來,幾乎已達登峰造極,未來不知是否有人能超越,有了博達這樣子的案例,我們還能再輕易相信財報上的數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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